郑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效能凸显 今年适用率达31% 15天内结案率超90%
12月8日,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自2016年9月,郑州成为全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,全市两级法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、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效能凸显。今年截至目前,郑州刑事案件三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其中15天内审结的案件占90.67%。
数据显示,今年以来,郑州两级法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636案4475人,占全部审结的刑事案件数的31%。15天内审结的案件数占全部认罪认罚案件数的90.67%。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2天。不仅审判效率大大提高,服判息诉率也明显提升,仅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。当庭宣判率达78.01%,其中,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率达98%以上。群众更加感受到司法的公开、透明、公正,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。此外,被告人为争取从宽处罚,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,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。
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,同意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罚。这项制度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要司改任务,对及时有效惩罚犯罪,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、制度化,强化人权司法保障,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方面起到了积极、深远的作用,有利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,有利于实现案件繁简分流,更好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在落实这项制度的改革中,郑州市两级法院把规范从宽量刑标准、探寻公正与效率平衡点、有效确认被告人真诚悔罪、提高办案人员积极性等方面作为改革重心,大胆探索,不断创新。比如,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,明确律师参与程序、规范从宽幅度,对文书制作、庭审设置、诉讼程序进行完善和规范;探索阶梯量刑模式、速裁程序启动协商模式、被告人判前行为评估模式;建立多种形式的速裁审判团队;利用科技优势,实现远程视频开庭,有效提高诉讼效率。